加强和完善学院听课制度,既有利于院领导深入基层、深入课堂了解教学状况,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切实保证教学质量,营造一个关心教学、重视教学、支持教学、尊重教师、严格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。
1、学院领导听课
听课应达到的最少次数(按每学期计),党政正副职领导2次,其中分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领导4次。
2、学院督导组听课
学院督导听课任务按《学校教学督导管理办法》[(立信会计金融质〔2016〕1号)]执行。督导组有计划地听课,并开展观摩教学活动,通过听课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,不断改进教学工作。
3、同行听课
听课应达到的最少次数(按每学期计),系部负责人4次,学院年轻或新引进教师2次。
信息管理学院
2018年1月